ICS 79. 080 B 70百目 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彖标准GB/T 28997—2012舞台用木质地板Wooden flooring for stage use 2012-12-31 发布2013-06-01 实施GB/T 28997—2012■ i r ■ ■ i刖吕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T业研究所、大连千森木业有限公司 、北京中体建科国 际运动地面检测中心、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圣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中奥体育专用地板有限公 司、久盛地板有限公司、浙江富得利木业有限公司、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木业产品质量检测中 心南潯检测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跃进、宋立山、宋彦兴、龚奎成 、肖飞、王建磊、孙伟圣、孟荣富、金月华、 沈斌华。TGB/T 28997—2012舞台用木质地板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舞台用木质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 输和贮存、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剧院及非剧院的舞台木质地板。本标准不适用于户外舞台用木质地板及其他舞台用非木质地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893. 6家具表面漆膜光泽测定法GB 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 8626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GB/T 15036. 1实木地板 第1部分:技术要求GB/T 15036.2实木地板 第2部分:检验方法GB/T 17657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8103实木复合地板GB 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19995. 2-2005天然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综合体育场馆木地板 场地GB/T 20239—2006体育馆用木质地板 3术语和定义GB/T 20239—2006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舞台用木质地板 wooden flooring for stage use由木材等木质材料加工而成的专门用于舞台地面铺设,且满足舞台功能的木质地板。
3.2剧院舞台用木质地板 professional wooden flooring for stage use用于歌剧院、音乐厅、戏剧场等进行职业、商业演出的正规场地铺设的舞台用木质地板。 3. 3非剧院舞台用木质地板 amateurish wooden flooring for stage use用于一般社区、学校、公共场所等进行排练、训练等场地铺设的舞台用木质地板。 3.4舞台用木质地板机械设备 machine fixing for stage flooring与舞台用木质地板连接或紧密关联,能够实现舞台升降、伸缩、旋转等功能的舞台机械设备。1 GB/T 28997—2012 4分类 4. 1按使用功能分为:a) 剧院舞台用木质地板;b) 非剧院舞台用木质地板。 4.2按地板结构分为:a) 舞台用实木地板;b) 舞台用实木复合地板。 5要求 5. 1基本要求 5. 1. 1树种剧院舞台用木质地板建议树种为针叶材 ,常用树种为红松(Pinus koraiensis )、黄扁柏 (.Chamaecyparis nootkatensis) 俄勒冈松(Pintis Oregon )等 。
非剧院舞台用木质地板可用针叶材 ,也可 用阔叶材,主要适用树种有柞木CQuercus mongolica )、水曲柳kFrajcinus mandshurica )、桦木CBetula sp.)、枫木(Liquida mbarformosana )、山毛棒(Fag”s longipetiolate )等。 5.1.2厚度规格剧院舞台用木质地板一般厚度为大于或等于30 mm 非剧院舞台用木质地板一般厚度为大于或等 于 25 mmo 5.1.3基本性能要求 5. 1.3. 1外观质量舞台用实木地板外观质量应符合GB/T 15036. 1中的一等品及以上要求,舞台用实木复合地板表 面层外观质量应符合GB/T 18103中的一等品及以上要求 。舞台用实木地板应采用径切材,舞台用实 木复合地板面层应采用径切纹理。 5. 1.3.2 尺寸及偏差舞台用实木地板尺寸及偏差应符合GB/T 15036. 1的要求,舞台用实木复合地板尺寸及偏差应符 合GB/T 18103的要求 。舞台用实木复合地板表面层不低于10 mmo 5. 1.3.3 基本理化性能舞台用木质地板基本理化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舞台用木质地板基本理化性能名称单位指 标含水率%7.0至使用当地平衡含水率每一边的任一胶层开胶的累计长度不超过该胶层长度浸渍剥离—1/3(3 mm以下不计),且合格试件玄5个 2GB/T 28997—2012表1 (续)名称单位指 标表面耐磨g/100 r0.10 且漆膜未磨透 漆膜附着力—2级及以上漆膜硬度—3H 〜6H甲醛释放量舞台用实木复合地板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E 级的要求燃烧性能燃烧性能应符合GB 8624Bn级,且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tl级。注 :光泽度为协议约定指标,不作具体数值规定。 5.2功能性能功能性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舞台用木质地板功能性指标指标名 称单 位剧院舞台非剧院舞台 冲击吸收率%5545 标准垂直变形mm1.0 相对垂宜变形率不起毛刺,没有裂纹、断裂、劈裂、漆膜损坏。 滚动载荷—残余压痕Wl.o mm 滑动摩擦系数—0. 3〜0. 5 5.3配合性能要求舞台用木质地板安装配合要求按GB/T 20239—2006 中9. 3. 4. 1规定执行。 5.4特殊性能要求用于特别承重、武戏、杂技等特殊性能要求的舞台用木质地板由供需双方的协议要求。
6检验方法 6. 1基本性能 6. 1. 1基本性能的试件要求见表3O3 GB/T 28997—2012表3基本性能的试件要求试件尺寸(长X宽)检验项目试件数量备 注mm取样距两长端20 mm以上, 含水率20. 0X板宽6各试件相互距离50 mm以上取样距两长端20 mm以上, 浸渍剥离75X756各试件相互距离50 mm以上 表面耐磨100.0X100.01任意位置 漆膜附着力250. 0X板宽1任意位置 漆膜硬度300. 0X板宽1任意位置 光泽度 甲醛释放量试件应符合检测标准要求 燃烧性能 6. 1.2基本性能检验方法 6. 1.2. 1外观质量检验按照GB/T 15036. 2和GB/T 18103相应的方法进行。 6. 1.2. 2尺寸及偏差按照GB/T 15036. 2和GB/T 18103相应的方法进行。 6. 1.2.3含水率按照GB/T 17657相应的方法进行。 6. 1.2.4浸渍剥离按照GB/T 18103相应的方法进行。 6. 1.2.5表面耐磨、漆膜附着力、漆膜硬度按照GB/T 15036.2相应的方法进行。 6. 1.2.6光泽度按照GB/T 4893. 6的方法进行。
6. 1.2.7甲醛释放量按照GB 18580的方法进行。 6. 1.2.8燃烧性能按照GB/T 8626的方法进行。 6. 2功能性试验方法地板系统安装后的检测点按照GB/T 19995. 2—2005附录A的要求检验功能性指标。检验既可在实验室进行,也可在舞台现场进行 。在实验室进行检验时 ,试样尺寸应满足表4要求。表4实验室检验试样最小尺寸单位为米检验项目尺寸 冲击吸收率3.5X3.5 标准垂宜变形3.5X3.5 相对垂宜变形率3.5X3.5 滚动载荷3.5X3.5 滑动摩擦系数2.0X2.0在实验室的检验,应模拟现场铺装方式,宜在温度 (20±2)°C 、相对湿度 (60±5)%条件下放置恒重 4GB/T 28997—2012 后进行,否则应记录试验条件 。在舞台现场的检验,应记录现场气候条件和地板层温度 。地板系统铺装 完成后,应至少在16 h后进行检验。 6.2. 1冲击吸收率按GB/T 20239—2006中相应的方法进行。 6.2.2 标准垂直变形按GB/T 20239—2006中相应的方法进行。 6.2.3相对垂直变形率按GB/T 20239—2006中相应的方法进行。
6.2.4 滚动载荷按GB/T 20239—2006中相应的方法进行。 6.2.5滑动摩擦系数按GB/T 20239—2006中相应的方法进行。 7检验规则 7. 1检验类别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包括:a) 舞台用实木地板: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含水率;b) 舞台用实木复合地板: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含水率、浸渍剥离、甲醛释放量。如不在安装现场喷漆 ,应加测漆膜表面耐磨。 7.3型式检验包括全部检验项目,至少一年一次。 7.4基本性能的检验规则基本性能的检验规则按照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含水率、浸渍剥离、表面耐 磨、漆膜附着力、漆膜硬度、甲醛释放量、阻燃性能等指标均符合要求时判为合格 。不合格可允许加倍复 检,复检均合格后,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5功能性指标检验规则 7. 5. 1滚动载荷结果判定纵向和横向两条检测轨道均符合技术要求时,判定该功能性指标为合格;两检测轨道结果均不符合 技术要求或地板发生断裂和劈裂时,判定该功能性指标不合格;两检测轨道有一个不符合技术要求且此 检测轨道地板未发生断裂和劈裂时,在对称位置进行1次复检,若复检结果合格,则该功能性指标判定5 GB/T 28997—2012 为合格,若复检不合格,则该功能性指标判定为不合格。
7.5.2冲击吸收率、标准垂直变形、相对垂直变形率、滑动摩擦系数结果判定每个检测点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判定的依据;5个检测点的结果全部符合技术要求时,判定该功 能性指标为合格;有2个及2个以上检测点的算术平均值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则判定该功能性指标为不 合格;有1个检测点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在对称位置进行1次复检,若复检结果合格则判定该功能性 指标为合格,若复检不合格,则判定该功能性指标为不合格。 7.6综合判断当基本性能和功能性指标均符合要求时,综合判定为合格,否则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可在产品的适当部位标记商标、生产厂名、等级和生产日期或批号等。 2标签每包产品应有标签 ,其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名、厂址、产品标准编号、树种、规格、数量 和生产日期等。 3 包装产品出厂时应按产品类别、规格、等级、树种、生产日期或批号分別包装 。包装时产品应避免磕碰、 划伤和污损。 4运输和贮存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防止污损、受潮、淋雨和曝晒。 9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GB/T 20239—2006 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6